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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产险:出车祸保险公司先赔偿
华尔街电讯WWW.WSWIRE.COM ( 日期:2005-06-07 14:01)


  “新的车险条款实行后,出车祸了,车主不用再为索赔和第三方‘扯皮’,保险公司将先赔偿车主的损失,再向第三方追偿”。6月4日,天安产险开始在湖南发售新车险,不过昨日记者从天安产险四川分公司获悉,新车险条款亮相成都还要再等几天。

  今年3月31日中消协发布的“2004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中,“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或仲裁”被斥为“车险霸王条款”。

  根据中国保监会提出的相关修改意见,天安产险在国内保险业中率先修改。据了解,条款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代位追偿、残值处理、争议处理、施救费和法律费以及索赔时限等方面,条款修改为“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对第三方追偿”,以方便客户出险后迅速得到赔偿;对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残余部分的处理则由“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修改为“经双方商定后进行处理”。

  “以前的条款,被保险人可能会遇到向第三方索赔不成的情况,如果采取诉讼或仲裁的行动,要先经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才会赔偿,理赔时间会很长。条款更改后,被保险人可以很快得到赔偿,剩下来的麻烦事都由保险公司处理。”天安产险四川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我们现在也在等总公司的通知,估计本月内新条款会在四川实行”。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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