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下称太保产险)和澳大利亚保险集团(下称IAG)即将完成一纸婚约的时候,IAG设立两家离岸公司的入股模式却引起保监会高级别的安全检查。
记者得到的一份清单显示,保监会要求太保产险提供包括反洗钱证明等12项证明材料——保监会要求外资提供反洗钱证明,在公开资料中尚无先例。
遭遇监管反洗钱
在IAG入股太保产险的过程中,除了价格之争外,IAG如何投资太保产险也是一个焦点问题。
本报曾经独家报道,IAG将通过设立2家毛里求斯离岸公司作为签约主体,这2家离岸公司都是IAG的全资子公司。
随后,由一家离岸公司购买太保集团转让的太保产险股份,总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另一家离岸公司同时认购太保产险增发的新股。两家离岸公司在交易完成时将分别持有太保产险19.9%和5%的股份,共计24.9%。
但是这两家公司的庐山面目引起保监会的高度好奇。
2006年8月中旬,太平洋保险集团在向保监会提交该并购案审议之时,保监会要求相关方面提供多达12份的材料,详细说明这件关系国内第三大财险公司走向的并购案。
在保监会要求太保产险提供的12份材料中,除了太保产险股东大会通过的吸收外资股份的决议等常规文件外,更要求太保提供关于IAG的更详细的基本信息,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
特别针对这两家曲线入股太保产险的公司资质,保监会更为关照,一共要求太保产险提供8份材料,占全部材料数量的大半以上。
其中包括注册在毛里求斯的两家公司(下称两家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合法存续、注册资本、经营年限、资本结构等),两家公司董事会同意参股太保产险的决议,两家公司所在国家主管当局核发给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等。
这显然是有必要的。专业人士认为,在离岸公司天堂的毛里求斯注册公司,似乎总是与规避监管相联系。而IAG注册这两家公司的目的之一,确为规避单一保险公司股东持股不能超过20%的规定。
专业人士认为,实际上要提供这些材料并不容易,例如第四项,两家公司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由于这两家公司均为投资太保而设立的壳公司,所以实际上,编制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存在一定的难度。
不过,IAG对于这个要求早有伏笔。IAG将选择旗下一家具有实际经营能力和财务实力,并有连续财务记录的子公司为上述两家离岸公司提供完全的履约义务和能力担保。
同时,保监会也注意到了和境外监管方面的协调。例如,保监会要求太保提供两家公司投资太保产险是否需取得当地监管部门的批准。
上述检查似乎尚属于常规安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要求太保产险提供关于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及IAG所实施的反洗钱措施说明。
这一要求的背景是,国内反洗钱的风暴已经越演越烈。中国人民银行于8月24日发布了。该报告透露预计将在年内公布实施。保险行业正成为国内反洗钱战争的重要一环。
引资前的激励计划
尽管如此,种种迹象表明IAG入股太保产险已经逼近倒计时。有媒体报道称,太保产险的引进外资方案已经得到中国保监会的批准。
8月30日,记者致电太保产险董事长张俊才,因为正在开会,张谢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些悬念依然存在。例如,知情人士称:是什么因素使得太保原来长期坚持的寿险合资、集团上市的战略变成了产险也合资?
比较公开的信息是,太保产险的偿付能力没有问题,并且能够每年都为太保集团贡献不菲的利润。据此推测,改进公司治理和引入技术应是可能的原因——IAG为澳大利亚最大的汽车及住房保险公司,在产险的经营管理上很有特色。
8月25日,上海市一位领导在太保集团调研之时也称,太保找到了在国际上有特色的合作伙伴,总体合作方向是对的,关键在于怎样为我所用、发展自己。
但矛盾的是,太保产险参股之后,如何协调集团上市和产险上市的问题,这和寿险的困难如出一辙。记者采访太保寿险董事获得的解决方案是,先集团上市,后寿险上市;如果集团上市不成,允许寿险单独上市。
不过上市与否并不妨碍引资激励计划。记者确切获悉,太保产险引入外资之时,曾经讨论过一份针对部分引资有功人员的激励计划。
这份计划显示,激励方式有两种,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的基本奖金为150万左右,其中,领导小组60%,工作小组40%。对应的精神奖励是,全司通报表扬,颁发太保金质荣誉勋章,岗位每年升迁。而最后一项岗位每年升迁。
但是,由于前任董事长王国良的意外离职,这份计划陡然增加了变数,最终是否实施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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