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提醒:市民在做出购买决定前,务必登陆上海市保险营销员个人职业信用信息系统,核实营销员的身份;同时,还应核对营销员所推荐的保险险种,是否与展业证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一致。
1992年,上海在全国最早引入寿险营销员制度。十多年来,经过全体寿险营销员的共同努力,本市寿险保费收入年均增幅达到9.4%,市民的保险意识也显著提高。但少数寿险营销员不诚信问题的爆发,使寿险营销员的社会声誉较差,从业人员数量也从最高峰的7万多人锐减至3万多人。
据悉,监管部门希望通过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管理和执业信用系统的建设,逐渐恢复保险营销员在市民心中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体现保险诚信服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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