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我国将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全面推开。这意味着到时候,包括少年儿童在内的2亿多城镇非从业人员可以拥有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障了。劳动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2010年全面推开。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本着自愿原则,城镇居民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各地不同经济情况,家庭缴费金额定在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2%到4%左右,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参保居民给予20元普遍补助,对未成年的困难城镇居民再给予5元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重点将用于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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